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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行

麦家荣律师行(前称戴思华、麦家荣律师行)于2001年成立。麦家荣律师行作为一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诉讼和非诉讼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自成立以来,以务实的办事态度、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各地客户提供有效率及高质素的法律服务。麦家荣律师行在企业融资、商业及民事诉讼、内地委托公证人服务等核心法律服务中,业绩卓著,于2013年2月22日荣获专为全球金融经济杰出人士设立的全球性奖项“IAIR香港杰出法律实务奖”。  

2004年,经中国司法部批准,麦家荣律师行在山东济南设立代表处,截至目前是山东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在山东设立代表处的港澳台律师行。 2012年,获中国司法部委托,成为中国委托公证人,为客户提供文件公证服务,包括证明和核证客户在香港的法律事务及文件,以便国内使用。 2014年,我们和国信律师事务所合作,成为首批获广东司法厅批准在深圳前海设立联营律师行的香港律师行。 2015年,我行也成功在南沙设立联营律师行。

  本行在不断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与相关监管部门和国内外众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业务联系,并积累了与政府机关及监管部门沟通协作的丰富经验。深信我们一定能够尽力发挥本行的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客户满意。